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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簡介:
航空城工程處下設立企劃科、工程設計科、土木工程科、工程管理科、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等單位,以辦理各項事宜。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國賠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公關、新聞發布、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等事項。
企劃科
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業務推展、綜合計畫、統籌年度相關預算編列、經費執行控管、跨機關工程案件協調窗口、地上物查估及複估等事項。
工程設計科
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規劃、設計及專案管理等事項。
工程管理科
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督導、管考、施工品質查證、材料設備抽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施工抽查等事項。
土木工程科
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履約管理、施工管理、驗收及移交接管等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會計室
預(概)算之彙辦、分配預算之彙辦、經費支用簽證管制、各類會計報表之編製、經費保留之彙整、各種統計報表之彙整及表格修正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