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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人事室

     【本處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1. 本處申訴電話:03-3865400分機4207、4243
  2. 網路專用信箱:10031727@mail.tycg.gov.tw
  3. 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向霸凌者所屬機關提出申訴。如霸凌者為機關首長,應向其上級機關提出申訴,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以書面提出者,應撰具申訴書(如附檔: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之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