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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工程-優先開發區安置街廓重建是否需要設置化糞池?
    • 113-01-29

    航空城計畫優先開發區之污水管線由本府航空城工程處施作,預計於113年底完成,並預留污水接戶管供民眾銜接,惟污水處理廠建置本府水務局尚於籌劃階段,因此民眾重建需先設置化糞池並設置切換裝置,待污水處理廠設置後,生活污水再行切換以污水管排放。

  • Q施工期間對於未搬遷住戶之民生用電用水是否會被影響?
    • 112-06-17

    為使對民生用電用水影響降至最低,本處對維生管線分別規劃如下:

    1.施工前調查及會勘,以保留其既有電力、電信及自來水等管線為原則,並確認管線臨時遷移,及廢棄管線予以移除處理。

    2.配合管線先行臨時遷移,待埋設地下新管線及銜接後,再將舊管線汰除。

  • Q桃園航空城計畫施工過程中,部分道路因施工而管制或封閉,是否會對在地交通有重大影響?
    • 112-06-17

    為使對交通影響降至最低,在無法封閉施工之情況,對不同地方將以下列方式進行交通維持:

    一、工區阻斷後如周邊無替代道路,則設置臨時便道。

    二、採用分階段局部封閉道路,以交互施工方式進行,施工期間仍可維持既有道路通行。

    三、先建後拆,配合計畫道路新建完成並改道通行後,再進行既有道路施工。

  • Q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範圍?何時完工?
    • 112-06-17

    航空城計畫區徵範圍包含交通部主辦的機場園區及桃園市政府主辦的附近地區第一、二期發展區,面積共計約2,306公頃。

    1.機場園區:包含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海軍基地暨其周邊地區,其中本府代辦範圍為海軍基地暨其周邊地區,面積約566公頃,採統包方式發包於110年6月、7月決標,預計117年完工。

    2.附近地區(第一期)階段區段徵收工程:面積約1,190公頃,採統包方式,併同機場園區代辦範圍發包,於110年6月、7月及9月決標,預計118年完工。

    3.附近地區(第二期)階段區段徵收工程:面積約550公頃,需俟第一期開發區之「產業專用區」招商權責發生率達65%以上,始可啟動。

  • Q目前的住屋處是租用的,有無搬遷相關補助?
    • 112-06-17

    依「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於徵收公告前6個月於現址設籍並有居住事實者,即具有領取人口遷移費之資格。倘未接獲人口搬遷費相關通知,可檢具戶籍謄本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洽詢或申請複估。

  • Q房屋很久以前便興建完成,能否以合法建物補償?
    • 112-06-17

    本處辦理地上物查估作業係依「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其中合法建築物認定按該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

    本自治條例所稱合法建築物,指下列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

    一、依法完成所有權登記之建築物。

    二、依建築法領有使用執照者。

    三、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前,依建築法領有建築執照或建築許可,且其主要構造及位置,均按核准之工程圖樣施工者。

    四、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建造者。

    五、未實施都市計畫地區於「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施行前建造者(施行日期如附表);及該辦法未指定應申領建築執照地區,於中華民國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前建造者。

    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之合法建築物,應具備下列文件之一:

    一、建物謄本。

    二、戶口遷入證明。

    三、稅籍證明。

    四、自來水接水或電力接電證明。

    五、區公所或改制前各鄉(鎮、市)公所證明文件。

    六、航照圖。

    七、門牌編釘證明。

    八、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以上,符合上開規定者,均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申請複估。

  • Q民眾申請複估,何時會收到複估結果?
    • 112-06-17

    有關「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土地改良物複估案件,複估申請書經需地機關統一受理後轉交本處查處,由本處指派查估廠商依程序完成複估作業,再經各權責主管機關審查完成由本處報府核定,並將核定成果回復需地機關辦理歸戶及通知所有權人。

  • Q徵才-如何應徵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112-06-17

    可至行政院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為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機關名稱尋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歡迎相關經驗人才加入。

  • Q「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工程廉政平臺」之定位與功能?
    • 112-06-17

    「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工程廉政平臺」成立於110年10月15日,為桃園市政府第一個公共工程建設廉政平臺,結合檢察、廉政、調查、政風、工程會、臺灣透明組織等機關團體,就採購工程面及法律面遇到之外力侵害或疑義協力會商解決,並朝公開透明理念運作,以共同提升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品質為目標。

  • Q如果公共建設工程有擾鄰或影響附近交通,可用何管道及與何單位連絡?
    • 112-06-17

    本處工程圍籬外圍明顯處設置「工程告示牌」,並會標示工地負責人與聯絡方式,以及全民督工專線(0800-009609)與網址(https://pcic.pcc.gov.tw)等可供聯繫。

  • Q對航空城之都市計畫規劃有意見要如何陳情?
    • 112-06-17

    1、平時:向內政部或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陳情,納入通盤檢討時考量。

    2、公展期間至審議完竣前:以書面向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陳情,都市計畫委員會將錄案供委員參考審議。審議完竣並將決議函復陳情人。

  • Q要怎麼知道目前圍籬圍起來的工地是什麼工程?如何獲知工程內容及施工單位的相關訊息。
    • 112-06-17

    本處工程圍籬外圍明顯處均設置有「工程告示牌」,有工程相關資訊: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期間、負責人聯繫資訊、施工範圍平面圖等。

  • Q工程-各工務所涉及工區範圍?
    • 112-01-18

    新街溪以西,老街溪以東為航一工務所(B1、B2分標)

    新街溪以東,埔心溪以西為航二工務所(C1、C2、D1分標)

    海軍基地及其周邊地區範圍為航三工務所(A1、A2、A3分標)

    埔心溪以東除航三工務所外為航四工務所(D2、D3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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