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社會賢能人士能透過公平、公開、公正的選舉機制進入農(漁)會人民團體為民服務,遏止一切賄選情事,故各政風機構透過各類適當時機或利用各種宣導通路,結合轄區地方檢察機關辦理反賄選宣導。※如有機關同仁或民眾發現疑似賄選情事,敬請通報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