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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節將屆,請落實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 發布單位:政風室

一、因中秋佳節將屆,請機關同仁特別注意「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機構辦理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請同仁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若有相關問題,請致電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政風室廉政服務電話:03-386-7400 分機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