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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自由時報「公總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傳浮報弊案 1公務員1廠商交保」

  • 發布單位:政風室

台東地檢署去年間接獲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函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助理工程員於2018年間辦理台9線災修工程監造業務,疑涉浮報不實工項案即立案偵辦,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昨揮軍出擊,傳訊高姓公務員及楊姓廠商和相關證人共10人,檢察官綜合卷內相關事證,認高、楊2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准予具保候傳。

東檢表示,全案由該署邱亦麟、莊琇棋、林永及陳金鴻等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21名,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同步搜索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大武工務段辦公室、太麻里監工站職務宿舍,廠商工程公司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共5處,並調取相關檔卷,查扣核銷紀錄、帳冊、行動電話等相關證物。

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高、楊2人共同涉犯刑法第216條、同法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新5萬元、10萬元具保候傳,餘證人請回,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以釐清全案案情。

東檢表示,公務員的貪瀆行為,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的信賴。東檢檢察長陳松吉呼籲,公務員執行公務,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切勿心存僥幸,而圖謀個人不法利益,將持續辦理肅貪案件,以正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