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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工程司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徐莉晴
  • 聯絡人電話:03-3865400#4244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有效日期起:113-11-13
  • 有效日期迄:113-11-27
  •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規 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 工作項目:

    一、航空城規劃設計及施工相關業務之執行。

    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議題簡報及會議。

    三、出席業務有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資訊:

    ⼀、報名⽅式:

    1.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

    2.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 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考試及格證書、(5)最⾼學歷證書、(6)⾝分證正反 ⾯影本、(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或採購證照等(無者免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甄審,時間、地點另⾏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若未獲通知⾯試及未獲遴⽤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處實際從事工程業務者,得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專業加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至工程完工及驗收合格之日止)。

    五、聯絡電話: 03-3865400分機4244,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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