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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技術師(C261312)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徐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865400#4244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七等(328-424薪點)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有效日期起:113-11-14
  • 有效日期迄:113-11-28
  •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法律相關系所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 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法制經驗者為優,並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 Excel編輯處理、PowerPoint製作能力、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能力。 

    3.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5.身心障礙者得優先考量。 

    6.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1.全盤性計畫管理、計畫時程及成本控制、圖說文件成果核定。 

    2.各項管線協調事宜。 

    3.GIS、BIM平台建置。 

    4.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管考等事項。 

    5.辦理或協助處理履約爭議、調解、訴願、行政訴訟、民刑事訴訟等相關事宜;出席會 議提供法律意見。 

    6.辦理法制相關業務。 

    7.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資訊: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11月28日止,親送或掛號寄達(不以郵戳為 憑,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 298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聘用七等聘用技術師(C261312)」及姓名、白天聯絡 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 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 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 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 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 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支薪 (新台幣44,280-57,240元),本案經費來源為交通部民航局委託辦理「桃園航空城計 畫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工程」經費,經費或計畫執行完畢時,即予解聘。惟聘用期 間工作表現良好且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865400轉4244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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