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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高等法院廉政宣導-案例6:偽造講座簽名,詐領鐘點費

  • 發布單位:政風室

某市衛生所護士小馮,負責跟診、注射預防針、一般護理宣導、傳染病訪視等工作,於101年9月底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負責辦理疾病防治宣導講座之機會,明知未聘請講師不得請領講師費,卻仍虛偽製作講師鐘點費領據,並偽造醫師簽名,致不知情之驗收人員、會計人員及主管均陷於錯誤,從而詐得講師費新臺幣8,000元。





資料來源: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專區